1. 個人資料的定義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個人資料之定義範圍如下: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律所規定之個人資料(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其他能識別個人身分之資訊)、特定個人使用之電子郵件、使用者ID、密碼、信用卡等資訊,以及興趣、家人、年齡等與個人資料整合之相關資料。

2. cookie及IP位址資訊

由於無法單憑cookie及IP位址資訊識別特定使用者,因此並不列於個人資料範圍內。但若與個人資料合併使用時,此兩項即視為個人資料。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營運之各項媒體中,即使在無法識別特定使用者的情況下使用cookie及IP位址資訊,亦會公開其目的及使用方法。cookie資訊可透過瀏覽器設定為停用。停用cookie即無法使用相關服務時,本公司亦會公布相關資訊。

3. 個人資料使用目的範圍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於使用個人資料時,將盡力限縮於一定範圍之內。

4. 個人資料使用限度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不會在未經本人同意、超越達成目的合理範圍外使用個人資訊。因其他緣由取得個人資料時,亦不會在未經本人同意及超過合理目的範圍外使用您的資訊。但以下情況則不在此限制內:

(1)基於法令要求時
(2)有保護人身生命財產必要,但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
(3)有提升公共衛生及兒童健全教育之特殊必要,但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
(4)有協助國家機關、地方公共團體,或受委任執行法令規定事務之相關人士的必要,但因本人同意而可能阻礙事務執行時

5. 個人資料的正當取得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會以正當方式取得個人資料,不會透過欺騙或其他不正手段取得。此外,我們亦會留意不隨意蒐集未獲得監護人同意之15歲以下孩童的個人相關資料。

6. 取得個人資料時的使用目的通知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於取得個人資料時會事先公布其使用目的。但以下場合則不在此限制:

(1)向本人通知或公布使用目的可能造成本人或第三人的生命、身體、財產及其他權利利益損害時
(2)向本人通知或公布使用目的可能造成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之權利或正當利益損害時
(3)有協助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執行法令規定事務之必要,但向本人通知或公布使用目的可能造成該事務執行阻礙時
(4)根據取得狀況判斷,其使用目的合理正當時

7. 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變更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於變更個人資料使用目的時,不會超過變更前之使用目的的關連合理範圍,亦會向本人通知或公布變更後的使用目的。

8. 個人資料的安全管理及員工監督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為了防止個人資料外洩、喪失或損毀以及維持其他個人資料的安全管理,會訂定個人資料保護規則,並對員工進行必要及適當的監督。

9. 受委託方之監督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在將個人資料全部或部分委由他方處理時,將與受委託方簽訂包含保密協定之契約,要求受委託方同意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所訂定之條款,並對受委託方進行必要及適當監督,以達成受委託方對個人資料的安全管理。

10. 向第三方提供資料的限制

除下列場合之外,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不會在未經本人同意前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。

(1)基於法令要求時
(2)有保護人身生命財產必要,但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
(3)有提升公共衛生及兒童健全教育之特殊必要,但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
(4)有協助國家機關、地方公共團體,或受委任執行法令規定事務之相關人士的必要,但因本人同意而可能阻礙事務執行時
(5)已事先告知或公布以下事項時

・ 使用目的包含將資料提供給第三方
・ 第三方提供之資料項目
・ 提供給第三方的手段或方法
・ 應本人要求,停止將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方

惟以下情形不屬於上述之第三方的範圍內。
(1)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在達成使用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將個人資料全部或部分委託他方時
(2)因其他事由而發生業務繼承,並因此提供個人資料時
(3)與特定方共同使用個人資料之情形下,其共同使用之個人資料的項目、共同使用人的範圍、使用者之使用目的及管理個人資料之負責人姓名已事先通知本人,或當事人能查閱上述資料時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與特定方共同使用個人資料之情形下,若發生使用目的或管理負責人姓名名稱變更時,將事先通知本人變更內容,或將其置於當事人能查閱之狀態下。

11. 個人資料相關事項的公布等

針對以下有關個人資料的事項,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會將其置於本人能查閱之狀態下,若當事人有要求時,亦會儘速回覆。

(1)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
(個人資料保護之相關法律若無規定其義務的情形除外。若決定不予回答時,亦會儘速告知當事人相關事由。)
(2)針對個人資料的尋問窗口

12. 個人資料的公布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在受到本人要求公布個人資料時,將儘速公布給當事人。但公布資料若造成下列任何一項情形時,可能全部或部分不公布,決定不公布的話,將儘速告知當事人相關事由。。

(1)可能造成本人或第三人的生命、身體、財產及其他權利利益損害時
(2)可能造成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在執行業務之合理範圍內的嚴重影響時
(3)違法其他相關法令時

另,access log等個人資料以外的資訊,原則上不會公開。

13. 個人資料的修正等

本人因個人資料非屬實而要求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修正、補充或消除內容時(以下略稱為「修正等」),除法令規定需要特別程序時,將在達成使用目的的必要範圍內儘速實施必需調查,根據其結果進行個人資料內容修正等,並儘速告知當事人。

14. 個人資料的使用停止等

本人因個人資料受到超過事前公布之使用目的的操作,或該資料是透過欺騙等不法手段取得而要求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使用或消除其資料時,我們將儘速實施必要調查,並根據其結果執行上述要求及通知當事人。但若停止使用或消除其資料需要高額費用或有困難時,我們將採取其他能保護當事人權利利益的必要替代方式。

15. 理由説明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在決定任一下述事項且無法回應本人要求時,將盡力告知當事人事由。
(1)不通知使用目的
(2)不公布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
(3)不停止使用或消除個人資料
(4)不停止對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

16. 聯絡我們

有關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權保護政策的問題,請聯絡以下負責部門。

 

Contents Bridge股份有限公司
管理部 隱私權保護政策管理負責人
隱私權保護政策尋問信箱 [email protected]

Copyright© Contents Bridge LIMITED , 2024 All 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STINGER.